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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3-02 09:25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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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罗定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罗定市环境保护局2019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抓好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从而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1、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了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的办理。

2、丰富环境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罗定市环境保护网站建设,完善分类设置,丰富网站功能和内容,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更好地实现高效办公、信息共享等功能。同时,在局机关政务公开宣传栏、罗定主流网站“罗定E天空”上及时发布公开环境信息,就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互动活动,使公众获取环境信息更加便捷,参与方式更加多样。

3、加强监督检查。把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局信息公开办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环境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环境信息分类是否准确、环境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查摆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股室、部门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规范完善各种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同时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公开,我们规定在文件制发之初就由办文股室确定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公开”,然后由办公室把关,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另外,通过重新组建网络发言人队伍、规范运作,解答12369环保热线咨询,使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得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机构职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统计资料、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联系方式、规划计划、政务监督、信用信息双公示等九大类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2、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2条。其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388条,其他44条。

3、2019年,我局主要通过罗定市政府公众网www.luoding.gov.cn和环保局网站http://hbj.luoding.gov.cn/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同时,我局还通过《今日罗定》、罗定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未发生向任何单位、组织、个人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是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二是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扩展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畅通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信息比例,不断丰富信息种类。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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