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公告
我市出台的《罗定市畜禽禁养区和非禁养区管理办法》由于编制时间较早,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内容。因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畜禽养殖业结构,合理布局养殖区域,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委托了云浮市中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相关要求,计划于2月21下午3点,在我局五楼会议市召开《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0年2月21下午3点
三、听证会地点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五、决策的内容和背景资料
2019年10月,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相关要求,开展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工作,对全市各县(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针对我市畜禽养殖功能区划分情况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指出我市出台的《罗定市畜禽禁养区和非禁养区管理办法》由于编制时间较早,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内容,需抓紧完成方案调整,并把调整后的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畜禽养殖业结构,合理布局养殖区域,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委托云浮市中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并编写了《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该方案中的调整划定内容包括:1、将原方案中所有划入禁养区的江河两岸陆域300米内的区域范围调出禁养区;2、禁养区补充2015年省政府批复的17个市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并结合最新饮用水源优化调整方案进行增补及边界调整;3、禁养区补充罗定龙湾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4、禁养区补充罗定市所辖的罗城街道、素龙街道、附城街道、双东街道等4个街道和17个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同时根据最新要求,对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在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征集40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专家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36人、群众代表2人。人大代表、专家代表和政府部门相关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自愿报名产生,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七、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八、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群众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各类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听证代表报名时请填写《<罗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听证会报名表》,电子版直接通过邮箱回复我局报名即可。
九、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月5日(工作时间)。报名人可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地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原罗定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 0766-3811976。
十、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具体人员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附表:听证会报名表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