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进度
1、深入推进电厂污染减排,开展火电行业脱硫工程监管和降氮脱硝工作。我市唯一一家火电厂--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加强水泥行业脱硝治理工程监管工作。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投资1104万元,采用空气分级燃烧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工艺,对生产线进行改造,使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项目于2011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14年,我市加强对该公司脱硝工程监督管理,目前脱硝系统正常运行,全年生产熟料188万吨,综合脱硝效率为62.96%,可新增削减氮氧化物219.30吨。
3、燃煤小锅炉淘汰。对照《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和重点项目清单》和《关于印发〈云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2014]80号)相关要求,我市8台燃煤小锅炉列入2014年度云浮市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任务表。为完成年度任务,我市制订并印发《罗定市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市环保局于
4、黄标车限行区域划分工作。2012年底,在建成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限行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10%。2014年12月,罗定市环保局和公安局在限行区内进行联合执法并在电视台和罗定日报中报道《关于“黄标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5、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为统一全国环保标志标准,实现环保标志规范化管理,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我市罗定市罗城镇细坑机动车检测站于2013年9月取得云浮市环保局出具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委托资格证书的审核意见,并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期间该检测站在开展检测业务和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时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相关要求,2014年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13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