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
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公开原则
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般分为主动公开、不公开、依申请公开三种。
(一)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介于以上两类信息之间,即不含涉密内容,但又不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适用范围较窄,仅与部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可列为依申请公开。
二、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内容为我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一)正副局长分工、我局职能机构概况、我局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二)以市环保局名义印发的罗环、罗环函、罗环复等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三)市环保局工作报告;
(四)其他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载体为罗定市政府公众网环保局网页,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一)罗环、罗环函、罗环复等非涉密文件。
1.经办股室在文件呈批前进行保密审查时一并提出是否公开的建议。在公文稿纸上增设公开方式选项(见附件1),以公文稿纸呈批的文件,经办人在相应选项打“√”;不以公文稿纸呈批的文件,在拟办意见中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一般采用“此件拟主动公开”、“此件拟依申请公开”或“此件拟不公开”的方式表述。有关领导在审批文件时,一并审定该文件的公开方式,如无不同意见,视为同意经办人提出的公开建议。
2.在公文成文日期与主题词之间增设“公开方式”栏,并注明相应公开方式(见附件2)。
3.经办股室将经领导审批的政府信息送办公室校对。办公室将是否已提出公开意见纳入校对范围,凡未提出公开意见的,一律退回经办股室提出意见。
4.环境宣教信息中心每天将当天印发的注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程序在罗定市政府公众网环保局网页公开。
(二)其他非涉密政府信息。
非由市环保局制作,但经领导批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经办股室将领导批示和电子文稿按程序公开。
需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经办股室提出公开意见,报领导审定后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各股室提供的政府信息如发生变更,经办股室应立即告知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并提供最新信息,以便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二)经办股室难以确定公开方式的,可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
(三)对于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职责而导致泄密、应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稿纸
  紧急程度:                                       密级:
| 拟稿单位 |  | 拟稿时间 |  | 发送范围 | ||
| 拟稿人 |  | 办文编号 |  |  | ||
| 拟稿及 承办单位领导签署 |  | |||||
| 核 稿 意 见 |  | 公开方式 | ||||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不公开    □ | ||||||
| 领 导 审 批 |  | |||||
| 文件编号 |  | 印发份数 |  | |||
| 标 题 |  | |||||
| (正文附后) | ||||||
市环保局       股                             联系电话:
附件2
(文件正文)××××××××××××××××××××××××××××××××××××××××××××××××
××××××××××××××××××××××××××××××××××××××××××××××××××××
(盖章)
二O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主题词:××  ××  ××
| 抄送:××,××,××,××、××、××。 | 
| 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20   年  月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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