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之后,市民首先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拨打“12369”举报电话,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拨打“110”,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污染信息,采取措施。其次,可采取自护性措施,减少污染影响。再次,要听从有关部门指挥,配合污染事故处理。最后,若有可能,第一时间搜集和保全有关证据,为有关部门处理事故、追究责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