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外省取得豁免证书的射线装置在本省需要再重新办理豁免吗?已经取得豁免证书的射线装置,其操作员是否需要取得培训证书?操作员是否需要佩戴个人辐射剂量计?
答:外省环保部门办理豁免的射线装置上报环保部,由环保部公告后可以不再我省重新办理豁免。已经取得豁免批文的射线装置不按照核技术项目许可管理,豁免批复有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