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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伟军未验先投的案件
发布时间 : 2017-03-31 00:00
来源 : 罗定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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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罗环罚字[2017]23

处罚名称:

张伟军未验先投的案件

处罚事由:

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2年动工建设,在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伟军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人:

李珍莲

处罚结果:

1、罚款50002、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17321

处罚机关:

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81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03/3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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